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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简章(87名)
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9508

为深入推进我区公办学校办学管理体制改革,激活学校用人机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长沙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长沙高新区)创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国家级高新区。长沙高新区秉承“一流园区,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过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加快推进学校硬件提质、不断改善教师待遇等措施,有力推进了园区教育发展,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丰富,打造了湖南师大附中高新实验中学、明德麓谷学校、虹桥小学、麓谷小学、雷锋小学及长沙高新技术工程学校等一批知名学校;2016年秋季又新开办了湖南一师金桥实验小学、东方红小学、明华小学新校;今年,雷锋二小、雷锋三小、麓谷二小又将开学,还有和沁园等两所公办幼儿园开园。现诚邀各类优秀教师加入我们的团队。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人员管理

1、聘用人员性质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2、聘用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关于长沙市市属公办学校实行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空编经费包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教通〔2016〕17号)和《长沙高新区所属学校编外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长高新管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实行人员经费包干,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每人每年8万元包干到校,发放标准按照区教育局制定的薪酬福利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均购买“五险一金”。

四、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2、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生敬业,乐于奉献。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类。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

(3)报考职业中专岗位必须具备中学或职专、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教师系列职称证学科其中一项相符(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只需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或职称证学科相符)。

5、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学科为二甲,其它学科为二乙。

6、学历:在职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职教师35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生26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教师系列一级(原中级)及以上职称,市、县(区)级骨干教师或名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局、教科院所、教师发展中心、电教馆)组织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中获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者,以上条件满足一项,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在职教师岗位从事所报岗位学校类别相应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含三年,以下类同)(如:小学语文在职教师岗位须从事小学语文教学工作3年以上)。职专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等专业教师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即可。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五、招聘计划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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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填表—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六、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先登录长沙高新教育网(http://gxjy.cshtz.gov.cn/)、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下载并认真填写《2017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然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二)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1、现场资格初审集中进行。审查时间:6月11日(星期日)至6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麓谷小学体育馆。

2、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2017年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表》及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初审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查验。

在职教师岗位:《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聘书或单位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毕业生岗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报名,但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查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打印、领取《笔试准考证》。

5、小学科学、信息、心理岗位和职专所有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按3:1(含3:1)的比例开考;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按5:1(含5:1)的比例开考;如未按比例达到相应报名人数的岗位,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职数。

七、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一科(含新闻时事、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内容)。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定于6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进行,总时量90分钟。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笔试地点及安排6月24日以前在长沙高新教育网上发布。

3、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高新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 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6月30日(下午2:00—5:00)到长沙高新区教育局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4: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4:1的,全部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名单及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高新教育网公布。

八、考核(试教、面试及专业测试)

1考核时间定于7月8日(星期六)。考生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

2、信息、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及职专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岗位教师的考核由面试、试教和专业测试构成;其他岗位的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构成。

3、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信息、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及职专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岗位教师面试、试教结束后统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教、面试合并进行。信息、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及职专汽车、电子、国际贸易、工业设计、建筑工程专业岗位教师考核成绩按专业测试成绩占40%,试教、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5、成绩合成: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6、综合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九、聘用(体检、考察、聘用)

(一)入围体检人员确定

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报考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1、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高新区教育局牵头,联合组织人事局、纪检监察审计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座谈、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电话回访(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要求、违法违纪、年度考核不合格、思想品性不良、心理不健康等现象,则视为考察不合格,一律不予聘用。

(四)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审查后,在长沙高新教育网,长沙高新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经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后下达聘用批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3、在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多递补一次。

4、招聘人员聘用到岗后,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区教育局统一调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5、在职教师原单位的离职、离任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6、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十、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82764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8992888

3、监督电话: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0731-88995075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0731-88995691



长沙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计划表.xls.xls

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doc

长沙高新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doc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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