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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郴州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浏览次数:3495

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公告》要求,现就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所有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列入考核范围,具体人员见《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人员名单》(附件1)。

二、考核程序

1.学校初审

(1)2023年6月12日前参加考核教师按《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公告》要求收集考核相关项目的资料、证书、通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提供给学校初审打分。应由学校提供的证书、证明,学校应积极提供。

(2)学校于2023年6月12日前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参评对象不得列为小组成员)并完成考核初审工作。各学校按《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计分办法》严格计分,填写《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打分个人表》(附件2)、《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打分汇总表》。

特别说明:

①农村任教年限以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在苏仙区内农村学校任教时间为准(产假期间按任教时间计算)。

②教学工作量中,同时任教小学和初中的分别计分。

③休产假期间的工作量按其最近三学年其他学期工作量的平均值。

④近三学年每学期课表、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班主任、学校财务、人事专干等工作情况均以学校为单位,用不同颜色标出参加考核人员信息,一所学校提供一份即可。

⑤审核人在资料复印件、个人得分表相应栏目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⑥遇有争议或疑难问题提交教育局复核认定,最终成绩以教育局复核结果为准。

2.学校公示

2023年6月12日起各相关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对每位参加考核教师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区教育局复审

(1)复审时间:6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复审地点: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

(3)具体要求:

①以学校为单位上交相关表册及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个人打分表顺序整理好)。

②考核打分个人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只需要填写教师个人报考信息、任教、任职、获奖、援疆、山区支教及寄宿制学校加分情况、折算课时量、计分、审核员签名均不填。

③学校负责人在汇总表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公示日期和公示结果。

三、考核工作要求。

1.学校及参评教师个人一次性将资料、证书上交,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计分。教师个人对自己所填信息负责,学校对上报数据和复印件真伪负责。

2.各相关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材料进行审核,不得徇私舞弊。

3.派驻纪检组将对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按要求进行考核、伪造材料的将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附件:1.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1.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人员名单.xlsx

2.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打分个人表

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打分个人表.xlsx

3.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打分汇总表

附件3.2023年苏仙区第二次公开选聘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核打分汇总表.xls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3年6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hnsx.gov.cn/zwgk/zwdt/gsgg/content_3595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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