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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备案制教师124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1浏览次数:602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和《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长人社发[2019]69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所属的33个单位(含长沙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4名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管理及待遇

 1.录取聘用人员列入备案制教职工员额,岗位等级在用人单位竞聘确定。招聘录用的备案制教职工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招聘录用为完全中学的教学人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教学岗位。

 二、报考条件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2023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备案制教职工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岗位需要的其他类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科须与所报考的职位相符。

 注:

(1)《职位表》中年龄具体要求为:“28岁及以下”为199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岁及以下”为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为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人员,在报考年龄要求28岁及以下的职位时,年龄放宽至32岁及以下。

(2)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情形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3)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或学位,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或学位取得时间须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2023年5月1日)前。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具有《职位表》中要求的教师资格、且有1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条件等同于“具备中小学教师二级职称,且有三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的报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5.因违反整治违规补课相关规定而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7.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含2023届)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在职研究生除外)。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

 1.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初试准考证》—初试—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集中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初试具体安排及其相关信息等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如招聘单位官网出现故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初试后续环节相关信息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注:各招聘单位官网网址见《职位表》;长沙市南雅梅溪湖中学使用长沙市南雅中学官网网址发布相关信息。

 3.本次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报考办法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上午10:00—5月1日(星期一)10:00。

 3.报名前,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职位表》和《初试办法》。《初试办法》将于4月25日(星期二)在各招聘单位官网公布。

 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职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资料、提供的资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的,在招聘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录资格。

 5.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系统依次按如下顺序上传招聘职位所需的证件证书照片。上传照片无法识别或不齐全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符,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2)学历或学位证书(注: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逐页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研究生证》)。

(3)教师资格或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类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4)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招聘职位需提交查验的其他类职称证书(因故暂缺《职称证》的须上传已签署“通过”意见的《评审表》或评审通过的文件)。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的,应上传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年度考核表》或《聘用合同》(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每学期为六个月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注:2023年7月31日前须提交全部所需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查,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设置初试开考比例。校医、物理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电教员、通用技术、创客教育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3,其他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为1∶5。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取消职位或核减职数。各职位报考人数、被取消的职位或被核减的职数于5月4日(星期四)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六、初试

 1.初试定于5月6、7、8日在各招聘单位进行。

 2.初试各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的初试成绩于初试结束后当天在初试单位官网公布。

 3.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较多时,招聘单位可采用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才艺展示)的方式,按比例确定参加初试后续环节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

 4.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打印件参加初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参加初试。除身份证原件外,允许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证件照的户籍证明原件参加初试,但不可使用电子身份证、乘车乘机临时身份证明或其他证件代替,下同。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从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5.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时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初试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确定拟入围笔试人选

 1.以各招聘职数为基数,依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校医、物理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电教员、通用技术、创客教育职位为1∶3)确定拟入围笔试的人选;初试成绩相同时,初试占比高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初试不设置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拟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初试结束后次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出现放弃情况时,依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资格初审(含确定入围笔试人选)

 1.市教育局对拟入围笔试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出现资格不符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报名系统关注资格初审进程,并保持通讯畅通。

 2.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入围笔试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名单于5月15日(星期一)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九、笔试

 1.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时间定于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长沙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见《职位表》。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8日上午10:00至20日上午9:00)。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缺任一证件者不能进入考场。

 3.考生可于5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00起在报名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4.以各招聘职数为基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集中考核人选(笔试分数相同时,比例内末位分数相同的均入围)。出现放弃情况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入围集中考核人员名单于5月24日(星期三)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十、集中考核

 1.集中考核于5月28日(星期天)进行,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5月24日(星期三)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集中考核具体安排》。

 2.校医、财务会计、物理实验员、生物实验员、电教员职位的集中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其他职位的考核方式为试教。

 3.所有考生的集中考核成绩于集中考核结束后次日公布。集中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集中考核;考生不得自带任何资料参加考核。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一、总成绩合成

初试、笔试、集中考核成绩合成、总成绩合成等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集中考核得分4:6的比例合成。

 十二、资格复审和体检

    1.以各招聘职数为基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集中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下同);出现资格不符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关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的《体检具体安排》。

    十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自行放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一次。

 十四、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

 资格终审、拟录用公示、录取聘用工作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五、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2.联系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使用)

 咨询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0731—84899738

 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0731—84899743  84899717

 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78

 附:

附件1: 2023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招聘备案制教职工职位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原公告链接:http://rsj.changsha.gov.cn/rszc/rsrc_131369/gkzk_131379/sydwzk_131381/202304/t20230421_11067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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