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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及特殊人才、名优骨干选聘疫情防控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5浏览次数:2834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确保考生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根据雨花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公告。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及特殊人才、名优骨干教师公开选聘各个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均按此公告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就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试:

1.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

2.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或无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封控管控区域旅居史的(中高风险地区名单以开考前国家卫健委公布名单为准,请密切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平台”最新名单);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4.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出具发热门诊就诊排查记录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排查记录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5.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6.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带*号的;

7.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的;

8.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9.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10.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处在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二、考前防疫准备

1.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可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调整,请考生在考前密切关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网、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官微等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

2.做好考前健康监测。考生从各环节考前14天开始,每日自我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态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C)、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

3.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在考前再次确认本人“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且不带“*”,确保考试入场时能正常出示。

4.核酸检测证明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当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报告均可。

三、进入考点考场

1.留足赴考时间。请考生根据各环节要求留足赴考时间,提前做好准备进入考点。

2.注意防护。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四、入场核验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扫“湖南省场所码”获得当场考试前24小时内“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查验身份证、准考证,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经工作人员核验合格,且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五、注意事项

1.请广大考生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省市,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考试,要全程佩戴口罩。在外餐饮应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饭店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

2.所有考生应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请考生注意:疫苗接种后48小时内不适宜开展核酸检测,请妥善安排接种时间,以免因不能开展核酸检测而影响参考。

3.考生在考前须按要求完成《人健康信息申报表》(见附件1),参考当日自行打印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如实填写,填写日期为考试当日,进入考室时需提交此表。

4.为保证考生能准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提前1-2小时到达现场配合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5.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结束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6.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考前查验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防疫信息和资料。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pdf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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